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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《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》使用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
发布时间:2020-03-14 丨 阅读次数:6890
各有关单位:
鉴于我省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未能按照《关于推进住建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》(闽建办人〔2019〕1号)规定如期换发职业培训合格证书。经研究,原对“《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》在2018年12月13日之后到期的,其有效期统一延长至2019年12月31日”的规定,决定再延长一年(即有效期统一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),持有的《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》可在工程招投标、工程建设管理中继续使用。具体换证办法另行通知。
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
2019年12月26日